GB/T 23985-2009/ISO 11890-1:2007 清漆和清漆 挥发物有机物(VOC)成分的测量 差值法
范畴
本规范是相关清漆、清漆及相关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全系列规范之一。
本标准了测量清漆、清漆以及原料中易挥发有机物(VOC)成分的方式,关键适用VOC成分超过15%(质量浓度)的试品。当预估VOC成分超过0.1%(质量浓度)而低于15%(质量浓度)时,应选用 GB/T23986。
本方式假设挥发性有机物是水或有机化合物。如存有其它的挥发物无机物,必须用别的适合的办法完成定量分析测量并在预估时考虑到扣减。
专业术语和界定
以下专业术语和界定适用本规范。
挥发物有机物(VOC)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
在所处自然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工作压力下,能当然挥发的一切有机化学液态或固态。
挥发物有机物成分(VOC成分)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
在要求的标准下,所测量的油漆涂料中普遍存在的易挥发有机物的成分。
免除化学物质 exempt compound
不参加空气实远化学变化的有机物。
被测 ready for use
依据制造商的表明,以合理的比率混和商品,如需稀释液,应选用适宜的油漆稀释剂开展稀释液,以使试品的情况可用已认同的办法完成检测。
基本原理
准备好试品后,先按 GB/T 1725 测量不挥发性有机物成分,随后再按 GB/T 6283选用梅帝·费休实验试剂滴定法测量水份成分。假如必须 ,可选用 GB/T 23986中给的办法测量免除化学物质的成分。随后测算出试样中VOC的成分。
测试流程
水份成分
选用 GB/T 6283 中列出的办法测量水份成分,以质量浓度表明。要挑选不会受到试品中包含的化学物质影响的梅帝·费休实验试剂。假如化学物质是不明的,可选用如 GB/T 23986中给的办法开展判定评定。
GB/T 6283-2008 化工原材料中水份的含量的测量 梅帝·费休法(通用性方式 )